行李管理相关规定
2025/4/3 14:57:55   厦门外代 |【打印】【关闭

为维护小三通船舶航行安全,经厦金航线相关部门及各船公司协商,自2025年4月1日起,

厦门五通港往金门水头港旅客行李管理新规如下:

一、随身携带行李/自提行李:

1.每位乘客(除持儿童票及婴儿票乘客外)可随身携带最多2件行李,其中1件不超过7千克(长+宽+高总和不得超过115厘米),另1件不超过20千克(长+宽+高总和不得超过180厘米)。

2.持儿童票乘客每人可随身携带最多2件行李,其中1件不超过7千克(长+宽+高总和不得超过115厘米),另1件不超过10千克(长+宽+高总和不得超过180厘米)。

3.持婴儿票乘客无随身行李额度。

二、托运行李:

1.无免费托运行李额度。

2.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托运2件行李,且所托运的行李总重量不超过20千克,最低重量不得低于2千克;每件行李长度+高度+宽度总和不得超过180厘米,单边最长不得超过80厘米;持婴儿票乘客无行李托运额度。

3.收费标准:每千克收费人民币10元,不足1千克部分按1千克计算。

4.每船每航次托运行李总件数上限为80件。

三、为维船舶航行安全,如超过载重限制情形,船商将予以拒载。

 

金門水頭港往廈門五通港旅客行李管理規定如下:

一、隨身攜带行李/自提行李:

1.乘客每人可攜帶2件,總重不得超過17公斤,其單件行李長+寬+高總和不得超過180公分。

2.嬰兒票無隨身行李額度,但嬰兒推車不計入重量。

二、託運行李:

1.每位旅客原則只能托運2件行李,且合計總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,超出者不予收件;每船託運行李總件數或總重量,由各船舶依載客率自行調整。

2.單件行李不得超過20公斤(超出部分需請旅客自行分裝才可辦理託運);單件行李長+寬+高總和不得超過180公分,單邊最長不得超過80公分。

3.收費標準:乘客行李託運計重10公斤(含)以內不收取託運費用,逾10公斤(第11公斤起至20公斤)之超量部分每公斤收費新台幣20元,不足1公斤部分按1公斤計算。

三、為維船舶航行安全,如超過載重限制情形,船商將予以拒載。

 

泉金航线旅客行李管理新规如下:

一、随身携带行李

1、每位乘客(除持儿童票及婴儿票乘客外)可随身携带最多2件行李,总重量不超过27千克,其中1件不超过7千克(长+宽+高总和不得超过115厘米),另1件不超过20千克(长+宽+高总和不得超过180厘米)。

2、持儿童票乘客每人可随身携带最多2件行李,总重量不超过17千克,其中1件不超过7千克(长+宽+高总和不得超过115厘米),另1件不超过10千克(长+宽+高总和不得超过180厘米)。

3、持婴儿票乘客无随身行李额度(婴儿个人用品除外)。

二、托运行李

1、泉州石井码头暂无行李托运。

2、金门浯江码头行李托运规则如下:

10千克(含)不收费;超出10千克部分,按新台币20元/千克收取行李托运费用,所托运的行李总重量不超过20千克。

三、为维护船舶航行安全,如超过载重限制情形,船商对超重行李部分将予以拒载。